吉林外国语大学学生荣誉类别
(一)个人奖励项目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秦和(校长)奖学金;校一、二、三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
3.社会奖学金
4.三好学生
5.优秀学生干部
6.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7.优秀毕业生
8.优秀毕业论文
9.优秀大学生
10.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2.社会实践优秀奖
13.优秀社长
14.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集体奖励项目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3.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4.精品社团
5.优秀社团
6.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7.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三)单项奖励项目
1.学科竞赛奖
2.体育竞赛奖
3.个人才艺奖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